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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记者自市司法局获悉,我市所有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全覆盖,基层治理和社会效益实现“双提升”。
近年来,市司法局按照“充分放权赋能、整合资源配置、锻造专业队伍、优化执法体制”的工作要求,多措并举、精准施策,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加速。
该局依法梳理明确“一张赋权事项清单”,对乡镇亟须且能承接的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摸底,对拟下放事项进行论证、研判,形成《濮阳市拟交乡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目录》,最终确定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事项66项,涉及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城市管理、水利、农业农村等5个行政执法领域。
做好乡镇行政执法工作,资源、队伍是保障。市司法局坚持“边帮扶、边督导”思路,采取多种方式,多层级全方位强化培训,加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。积极协调,将乡镇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场所、执法车辆、执法装备、制式服装等统一纳入县(区)财政预算,按相关规定配备,逐步打造一支“全科式”基层综合执法队伍。
同时,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,依法确认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,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,接受社会监督。明确执法人员资格审查逐级审签程序,由各乡镇一把手负责,对本乡镇执法证件申领人员名单签字确认。目前全市各乡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108名。
在职能衔接方面,为确保赋权事项真正放得下、接得住,该局指导各县(区)举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交接仪式,让赋权单位和承接单位签订书面移交协议,实现点对点对接。对下放事项设置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期,过渡期内,原实施部门要全程参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,充分发挥“传帮带”作用,确保职能无缝衔接。记者 岳彩寒 通讯员 郭淑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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